内江电大直属部开放教育

2005(春)法学本、专科班“模拟法庭”实施计划及要求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法律本、专科学员完成集中实践性环节中,可采用“模拟法庭”、“法庭咨询”等形式,不得免修,未完成者不得毕业。

一、模拟法庭指导小组

  长:吴九皋(副校长)

副组长:肖  安(副教授、教学处处长)

  启:东兴区法院(副院长)

  员:郑晓春 (副教授、教学处副处长)

        张晓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专业课管员)

        李红南 (副教授、法律专业课管员)

二、时间安排

中开放法学本、专科班共计53人。

2005-3-26     900——1100 组织动员(全体成员参加)

2005-4-24-24  三周为准备阶段(观摩、演示)。

2005-5-75-8   两天考核。

2005-5-145-15 两天归档。

三、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必须安排一次案例和庭审讲座。

1)要求对该组所选案件进行分析,讲解法庭审判,庭审人员各自的职责,各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2)制订模拟法庭的实施计划,必须符合诉讼程序法规定。

3)该组成员初步分工,以便进一步准备。

2、安排二次到实习基地法庭旁听庭审。每次观摩后,以该组为单位结合所确定的主题进行讨论,每个学员必须发言,讨论过程有记录备查。

3、安排不得低于2次试演

   要求程序合法,观点明确,语言表达规范、流畅、有气质。完成教师指导进程表的填写。

4、指导学员写出规范的庭审计划。

5、指导学员制作出规范、符合要求的各种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

1)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书、答辩书、代理词、判决书各1份;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若干。

2)刑事案件上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各1份;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社员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若干

6、指导学员完成模拟法庭总结。

以上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四、经费

   由教学处根据内江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文经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经费开支的规定”统一开支。

五、考核教师工作要求

依据模拟法庭的五个部分对学生组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

六、模拟法庭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认真领会省校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工作,彼此理解与支持,共同做好我校直属部2005(春)模拟法庭的实践工作。

 

 

 

                                                  内江电大教学处

200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