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电大直属部开放教育
2006(春)法学本、专科班“模拟法庭”实施计划及要求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法律本、专科学员完成集中实践性环节中,可采用“模拟法庭”、“法庭咨询”等形式,不得免修,未完成者不得毕业。具体到内江电大,我校采用“模拟法庭”实践模式。
一、模拟法庭指导小组
组 长:吴九皋(副校长)
副组长:刘 启:东兴区法院(副院长)
肖 安(副教授、教学处处长)
组 员:郑晓春 (副教授、教学处副处长)
刘杨熙(副教授)
周 霞(助理讲师)
张晓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专科课程课管员)
王 丁(高级讲师、法律本科课程课管员)
二、时间安排
中开放法学本、专科班分五个组,共计56人。
2006-4-15 9:00——11:00 组织动员(全体成员参加)。
2006-4-17—5-7 三周为准备阶段(观摩、演示)。
2006-5-13—5-14 两天考核。
2005-5-20—5-21两天归档。
三、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必须安排一次案例和庭审讲座。
1)要求对该组所选案件进行分析,讲解法庭审判,庭审人员各自的职责,各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2)2)制订模拟法庭的实施计划,必须符合诉讼程序法规定。
3)3)该组成员初步分工,以便进一步准备。
2、安排二次到实习基地法庭旁听庭审。每次观摩后,以该组为单位结合所确定的主题进行讨论,每个学员必须发言,讨论过程有记录备查。
3、安排不得低于2次试演
要求程序合法,观点明确,语言表达规范、流畅、有气质。完成教师指导进程表的填写。
4、指导学员写出规范的庭审计划。
5、指导学员制作出规范、符合要求的各种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
1)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书、答辩书、代理词、判决书各1份;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若干。
2)刑事案件上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各1份;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社员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若干
6、指导学员完成模拟法庭总结。
本科学生填写“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并附3000字左右的实习总结;专科学生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实习实作登记表”,并附2000左右的实习总结均一式二份。
以上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四、经费
由教学处根据内江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文经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经费开支的规定”统一开支。
五、考核教师工作要求
依据模拟法庭的五个部分对学生组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
六、模拟法庭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认真领会省校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工作,彼此理解与支持,共同做好我校直属部2006(春)模拟法庭的实践工作。
内江电大教学处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