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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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电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希全体学生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学生入学时须持交费收据(学培费、住宿费、财产押金)到班主任处办理住宿手续,领取房间钥匙,同时到总务处领取方凳、棕垫等并由个人保管使用,毕业离校时退回,如有丢失、损坏则照价赔偿。个人不得私自交换或到校外修配钥匙。凡有设备自然损坏,应报学校总务处修补、个人不的任意处理。
二、学生宿舍由总务科和学生处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各楼空房间、空床位由总务科统一管理,需调房时学生应服从调整,对不服从调整及私自占房者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爱护室内各种设备,不得损坏或擅自增减、拆改。不允许将教室、阅览室课桌登搬进宿舍,。凡损坏家具、门窗,玻璃、灯具、门锁等设备,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四、节约水电和安全用电,不准私自拉线接灯,安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加热器、电热杯、电熨斗、电饭煲、电炒锅和其他电热设备。违者除没收电具外,将按《全国供电规则》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严格尊守学校有关规定,自觉搞好室内外卫生,按规定时间每天早 8 点将垃圾清除到楼道。在室内张贴应注意整洁,禁止在墙上乱写乱画,禁止在楼道倒水,堆放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打闹踢球,剩饭剩菜必须倒在指定水桶内,严禁倒在水池内;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张贴通知、广告等。
六、为保证学生休息,中午 12 : 30 分至下午 2 : 00 ,晚上 11 点后,严禁在楼道内吹、拉、弹、唱、喧哗打闹,放高音量的音像设备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七、为维护宿舍秩序,任何时间不得在宿舍里接待异性。凡留宿异性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赌博,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开除学籍。
九、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应注意锁门、关窗。严禁在楼内焚烧纸张等易燃物品。注意防盗、放火、防破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负责人。
十、晚十时前,会客者要离开学生宿舍。学生不得私自留亲友在宿舍住宿。
十一、各班要健全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二、本管理暂行办法于 2005 年 9 月 1 日 生效。

内江广播电视大学
200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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