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2003级法学科法学类

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并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二、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必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必修课: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合同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劳动法、英语(1)(2)等。

  必选课:证据学。

  选修课:环境法学、国家赔偿法、竞争法、公司法、国际贸易法、英语(3)(4)等。

三、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 (含网络版)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

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四、教学与教学管理

    () 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学生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1)(2)的,在本阶段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

    ()必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本计划中证据学为必选课。

    ()选修课由四川电大开设,主要采用中央电大提供的教材和其他教学资源。

    ()自选课由四川电大开设,学生可以从四川电大和中央电大“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选修中央电大“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的课程按中央电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也可自行在本专业或试点项目其他专业的选修课中选修。自选课也必须课程注册。

    ()非法学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的学生参加法学本科学习时,必须补修: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等8门课程,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安排实施。第一学期补修: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4门;第二学期补修: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4门。有关补修课的具体要求及考试安排由省电大教学处和教务处另行通知。

    ()统设服务的课程,中央电大可提供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考试等教学资源的支持服务。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地方电大负责。

    ()各门法学专业课程均须安排平时作业,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作业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无平时作业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法学专业各门课程的考试应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命题时应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考试试卷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85%。平时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15%。    ·   

    ()集中实践环节由四川电大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实习、社会调查等形式,不得免修。

    ()毕业沦文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以多样化,选题应符合法学专业教学要求。

五、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2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