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前二十分钟,考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进入规定
的考场。
二、考生入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类武器、凶
器和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只准带必要的文具:铅笔、钢
笔或圆珠笔、三角板、圆规等,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存储
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
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场后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在考室内喧哗
和随意走动。
四、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五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出场后
不得进场续考;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自行把握作答速度。
五、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必须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
生证》号、座位号、所属市(县)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
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选择题答题卡必须按不同要求分别用钢笔(或圆珠笔)和铅笔填涂;非选
择题(主观性试题)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作答(有特殊要求如作
图等除外),并不得交替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笔答卷,否则不与判分。考生必须按规
定格式答题,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凡答题写在答题卡或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一
律无效。
七、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
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
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和替考:不准吸烟。对于违反考场
规则和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限期停考。
九、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
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
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和威
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注:各考生进场前应按照考试单上所列考场,仔细核对学校公告栏中相应的教室,确保不要走错考室。
同时应准备好考试文具,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
200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