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帐流程图

填制各式报帐凭证及附有效单据、处室负责人审核及签字

(经办人填制)

审核

(总务处进行票据核对)

终审

(校长审核签字)

出纳报帐

(领取现金或转帐)

 

报 账 须 知

 

为了使全校教职工了解报帐手续,现将有关报帐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帐程序

    1.办理日常报销业务时,经办人均须填写“内江电大单据(发票)报销单”,在处室负责人意见等各栏目内,必须有各栏目相关人员签字,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

 2.办理各种借款(暂付)业务时,经办人均须填写“内江电大借款单”,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务处审核,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

 3、办理各种领款业务时,经办人均须填写“内江电大领款单”,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务处审核,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

4.凡出差内江市以外的地区,必须经过校长同意后方可办手续。办理差旅费报销时,出差人员应填写“内江电大单据(发票)报账单”,“出差报销单”,“内江电大出差派差单”填清各项费用及派出处室的分管校长、各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务处审核,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有超标部分的请单独注明理由,报各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同意后方可报销。对出差人员参加会议报账时,应持有会议通知书。 住宿发票上必须有名称、人数、单价、天数及起止日期。

二、报帐要求

1.              在费用报销单上应填写姓名、费用报销事由、金额,单据张数证明人、验收人等。费用报销单据上的各栏各项均应请相关人员签字完毕后方可交由出纳报帐。

 2.          根据现金管理条例,报账人员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津贴   劳务报酬等各种奖金。    

3)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校内各处室凡需购置大宗物资的须提前半月、小件物品须提前一周报总务处,由保管员造表报请校长同意后交采购员采购,否则均不能进行财务报销。

4.     凡是汇款的邮费或手续费都必须与发票一起报销。

5、出差人员乘飞机要从严控制,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校长批准方可乘坐。

5.  定于每周二、四现金报帐,若有大笔金额报销请提前一天与总务处联系。

凡是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都必须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校长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